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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新能源工程学院2023—2024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补考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3-11 13:48:37  作者:李林霞  阅读量:117
发布时间:2024-03-11 13:48:37 | 阅读量:117

关于新能源工程学院2023—2024学年第学期

期末考试补考工作的通知


各专业班级:

根据学校关于2023—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的通知为了组织好2023—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

一、组织机构

考务主任:冯黎成

巡视 员:李亮 程明杰 张振伟

工作人员:朱旭 李林霞 胡文静

二、补考对象

2023—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业成绩不合格、办理了缓考手续学生,作弊学生不予安排正常补考。

三、考试时间

学院组织安排课程补考时间:2024311日—15日。

四、考试要求

1.职业核心能力学习领域中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《形势与政策》《劳动教育》《心理健康教育》《大学语文》等课程补考方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相关课程教研室制定,《体育与健康》《素质拓展训练》课程、环节补考方案由体育与健康学院制定,《信息技术》《外语应用1》由课程教研室制定,其他课程(环节)由新能源工程学院安排考试方案。公共选修课不设置补考;军事技能、军事理论课程不设置补考,只安排重修。

2.校外学生原则上在线上完成补考。

3.参加教务处统考课的学生,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、身份证及学生证参加考试。参加学院组织考试的学生,考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及学生证参加考试。

4.考务人员要规范考试管理,严密组织考试,监考人员要严肃考场纪律,严查考试违规级作弊行为。对未经学院同意,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学生,将取消课程补考资格。

五、评卷及成绩审核上报

1.评卷

新能源工程学院负责组织抽调责任心强,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评卷工作。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集中评阅、流水作业、宽严适度,严禁漏评、错评,阅卷方式按新要求执行。

2.成绩上报

学院阅卷教师于318日前将评阅完的试卷交回教务办公室,并将补考成绩单打印一式两份报教务办公室审核备案,补考的成绩经教务处审核后,由学院成绩管理干事录入成绩。

请考务人员、监考教师、阅卷教师按照安排,积极准备,严把考试环节,认真做好补考工作。








附件:1.新能源工程学院2023-2024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安排表 2.新能源工程学院2023-2024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学生名单



新能源工程学院

二○二四年三月十一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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